发布日期:2024-12-13 05:33 点击次数:138
(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推进大会见证法律主张)
北京德恒(深圳)讼师事务所对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推进大会的法律主张
案号:06G20240202-00003
一、本次推进大会的召集及召开要领 1. 凭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并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方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推进大会。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1月 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推进大会的见告》(公告编号:2024-065号)。 3.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2日(星期四)下昼 14:30在深圳市华裔城汉唐大厦 17楼公司会议室按时召开。 4. 本次推进大会遴聘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罗投票集结合的神气。
二、出席本次推进大会东谈主员及会议召集东谈主阅历 1. 出席现场会议的推进及推进授权代表共 5东谈主,代表股份 230,896,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8.3064%。 2. 通过网罗投票出席会议的推进共 209东谈主,代表股份 1,91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3185%。 3.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罗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推进及推进授权代表共 211东谈主,代表股份 1,919,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3185%。 4. 本次推进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手脚本次推进大会召集东谈主的阅历正当灵验。
三、本次推进大会的表决要领 1. 本次推进大会遴聘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罗投票集结合的神气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 2. 本次推进大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时,按《公司法》《推进大会王法》等相关法律、法例、法度性文献以及《公司规定》等礼貌,由推进代表、监事代表与德恒讼师共同追究进行计票、监票。 3. 本次推进大会投票表决后,公司汇总统计了本次推进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罗投票表决效果,并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效果。
四、本次推进大会的表决效果 1. 审议《对于制定的议案》,表决效果:通过。 2. 审议《对于遴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细目其报酬的议案》,表决效果:通过。
五、论断主张 综上,德恒讼师以为,公司本次推进大会的召集、召开要领、出席本次推进大会的东谈主员以及本次推进大会的召集东谈主的主体阅历、本次推进大会的表决要领、表决效果均稳妥《公司法》《证券法》《推进大会王法》等法律、法例、法度性文献以及《公司规定》的相关礼貌,本次推进大和会过的方案正当灵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