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20 17:13 点击次数:85
(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激动大会有辩论公告)
威领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激动大会有辩论公告
格外领导: 1. 本次激动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激动大会不波及变更以往激动大会已通过的有辩论。 3. 本有辩论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等处理东说念主员以及单独或悉数合手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激动除外的其他激动”。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刻:2024年 11月 20日(星期三)下昼 14:00 2. 齐集投票时刻: - 通过深圳证券交游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 11月 20日9:15—15:00工夫的任意时刻; - 通过深圳证券交游所交游系统进行齐集投票:2024年 11月 20日的交游时刻,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所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路1609号湘南高新园圭表厂房名堂集合分娩配套空洞楼601-6666 4. 会议召开样貌:现场投票与齐集投票相集合样貌 5. 召集东说念主:公司董事会 6. 主合手东说念主: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 本次激动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相宜《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激动大会国法》及《公司国法》的章程,会议的表决措施和表决成果正当灵验。 8. 《对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激动大会的示知》已于 2024年 11月 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激动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齐集投票的激动共计 442名,代表灵验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2,068,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17.3570%。 -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激动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087,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16.5399%。 - 齐集投票情况:通过齐集和交游系统投票的激动 4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8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0.8171%。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齐集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98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比例为 0.817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0%。 通过齐集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1东说念主,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98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0.817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等处理东说念主员及见证讼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对于回购刊出部分已毕性股票和刊出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表决成果:愉快 41,819,445股,占出席激动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99.4084%;反对 121,350股,占出席激动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0.2885%;弃权 12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许弃权 0股),占出席激动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0.303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愉快 1,73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合手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87.4336%;反对 121,35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合手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6.1277%;弃权 12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许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合手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6.4387%。 -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激动所合手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讼师出具的法律观点 1. 讼师事务所称号:湖南启元讼师事务所 2. 讼师姓名:周泰山、徐小平 3. 论断性观点:本所讼师以为:公司本次激动大会的召集、召开措施相宜《公司法》《激动大会国法》等法律、律例、表轻易文献以及《公司国法》的章程;本次激动大会出席会议东说念主员履历及会议召集东说念主履历正当灵验;本次激动大会的表决措施及表决成果正当灵验。
四、备查文献 1. 威领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激动大会有辩论; 2. 湖南启元讼师事务所出具的激动大会法律观点书。